首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2024年) 第三章 辅导验收 第二十九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2024年) 第二十九条 第三章 辅导验收 第二十九条 因辅导对象、辅导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不配合导致无法开展辅导验收工作,或辅导机构自收到规范通知后六个月内无法完成规范工作的,派出机构应当终止辅导验收。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