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委托方、受托方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提供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委托方、受托方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