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行支付机构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事后报告事项的报告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基本情况。说明事件的起因、时间、地点、过程、影响等内容。涉及支付机构受益所有人变更的,还应提交变更后的支付机构受益所有人信息,包括受益所有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
处置情况。涉及风险处置的,应当说明事件后续发展预判、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拟采取的处置措施等内容。已完成处置的,应当说明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处置措施、处置效果、对事件的总结分析、后续加强管理的措施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