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2004年) 第三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2004年) 第二十九条 第三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民航地区管理局实施监督检查时,不得妨碍被检查人正常的非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检查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