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2011年) 第三章 规划任务 三、 推进污水治理设施稳定运营 (四) 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2011年) (四) 第三章 规划任务 三、 推进污水治理设施稳定运营 (四) 加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所有城市、建设污水处理厂的县(市)应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制定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并按标准足额征收。收费尚未到位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安排支持资金,确保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正常运行。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