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银行卡清算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现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的,银行卡清算机构应当立即采取责令限期改正、停止职权或免除职务等措施,并按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