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业协会工作指引(2005年) 第五章 人员管理 第三十三条 银行业协会工作指引(2005年) 第三十三条 第五章 人员管理 第三十三条 银行业协会党的组织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党组织代为管理。 银行业协会专职人员中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按照党章规定建立党组织,挂靠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机关党委管理。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