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商务部外汇局关于完善外贸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2019年)

发布机关 银保监会、商务部、外汇局
效力 现行有效
各银保监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大连、青岛、… 为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外贸金融服务,补齐服务短板,提升服务质效,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 增强服务意识。银行保险机构应充分认识稳外贸对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实现我国与重点国家和地区双边贸易平衡增长的重要作用,深化改革、优化结构、… (二) 突出服务重点。银行保险机构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外贸发展政策,继续做好大宗商品、机电设备、劳动密集型产品、加工贸易等传统优势领域金融服务,持续加大对服务贸易、跨境电… (三) 加强风险管理。银行保险机构应根据各类外贸金融业务特点,有效识别风险点,始终将贸易背景审核作为外贸金融业务风险管理的基础,从源头做好风险防范,有针对性地加强风险管…

二、 完善产品和服务

(四) 完善金融综合服务。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紧跟外贸发展趋势,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结算方式变化、贸易流程特点、应收账款可控程度、市场需求和自身展业能力,合理利用境内外市… (五) 创新应收账款融资。鼓励银行在审慎评估应收账款真实性和稳定性、有效把控应收账款常态余额水平的前提下,开展外贸应收账款融资及相关业务创新,实现授信、放款、还款的灵活… (六) 积极开展保单融资。鼓励银行结合企业需求和自身风险管理要求,积极扩大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规模。开展其他外贸金融服务时,银行可结合企业持有的出口信用保险保单综合考虑… (七) 创新服务贸易融资。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充分把握服务贸易企业“轻资产”特点,积极借鉴国际经验,在真实性审核的基础上,提供服务贸易金融产品服务,持续加大对旅游、运输、建… (八) 积极开展小微外贸企业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搭建并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渠道深入了解小微外贸企业金融需求和生产经营信息,开发特色产品服务。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对接经营规… (九) 提供多样化风险对冲产品。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深入了解客户需求,提升做市商能力,创新风险对冲产品和服务,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通过人民币外汇即期和衍生品、跨境人民币结算… (十) 规范发展外贸金融资产交易。鼓励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外贸金融资产转让,释放出的信贷规模应优先用于支持外贸发展。

三、 加强贸易背景审核

(十一) 深刻把握贸易背景审核实质。银行应充分认识外贸金融业务的自偿性特征和贸易背景审核对实现自偿性的重要保障作用,始终将贸易背景审核作为外贸金融业务风险管理的基础,将贸… (十二) 前移贸易背景审核关口。银行应在客户准入阶段通过本行境外机构、合作行及其境外机构、其他境内外非银合作机构等尽可能了解企业贸易记录、买卖双方履约记录等情况,事先对企… (十三) 加强票据单证信息核对。银行应充分利用海关、税务、外汇、动产登记等平台对贸易相关票据单证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确认。对于提单、仓单、铁路运单(提单),银行可通过国际海…

四、 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十四) 加强全面风险管理。银行保险机构应加强外贸金融业务的全面风险管理,将风险管理有机融入贷前、贷中、贷后等各个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国别风… (十五) 科学评估和缓释小微外贸企业风险。鼓励银行建立适合小微外贸企业的尽职调查方式,综合考虑小微外贸企业生产经营信息及其贸易逻辑合理性,科学审慎评估小微外贸企业资信状况… (十六) 加强保单融资风险管理。鼓励保险公司发挥在资信调查、国别风险研究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向银行提供客户贸易背景和违约相关信息。保险公司应合理设定并向银行充分说明出口信用… (十七) 完善风险分担机制。鼓励银行通过银团贷款、出口信用保险、融资担保等方式分散外贸金融业务风险。银行应切实履行自身在风险管理中的义务,不可因采取风险分担措施而放松管理…

五、 强化内部管理

(十八) 明确定位目标。银行保险机构应根据业务专长、客户结构、风险偏好等确定外贸金融业务在自身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完善相应战略规划。鼓励有条件的银行将外贸金融业务打造为拓… (十九) 加强内部协同。鼓励银行加强前中后台部门间业务配合和人员交流,形成推进外贸金融业务发展的合力。中后台部门应加强对前台业务的了解,对前台部门在资金分配和定价、授信审… (二十) 完善绩效考核。进行绩效考核时,银行应充分考虑外贸金融业务专业性强、流程复杂、周期短、资本占用少等特点,合理设定考核指标,着重突出激励导向。 (二十一) 落实尽职免责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应建立健全外贸金融业务的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重点明确对分支机构和基层人员的尽职免责认定标准和免责条件,设立内部问责申诉通道。对… (二十二) 实施差异化管理。对管理水平较高、业务需求较为突出的分支机构,银行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扩大授权,单设信贷规模,单独匹配风险资产,推动外贸金融业务发展。 (二十三) 完善内部管理体制。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结合发展需要进行外贸金融管理体制改革,加大资源倾斜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支持有条件的银行设立专业部门、地区专业分支机构,进一… (二十四) 完善跨境服务网络。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保险机构重点在成熟市场、潜力较大的新兴市场、“一带一路”沿线完善服务网络,加强内外联动。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加强同境外同业机构合… (二十五) 加强信息技术应用。鼓励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加强业务系统建设,通过银企直连、银保直连,实现贸易信息快速交换和线上贸易背景审核。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整合线上线下服务资源,… (二十六) 加强团队建设。银行保险机构应根据外贸金融业务发展需要配足专业人员。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大力培养熟悉贸易规则、产品设计、风险管理等的复合型外贸金融人才,做好人力储备。

六、 加强组织保障

(二十七) 提升监管服务水平。根据外贸金融业务实际发展需求,监管部门应不断完善管理,在有效管控风险的同时,支持银行保险机构业务发展。在制定审慎监管规则、开展监管工作时,监管… (二十八) 加强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统一地区间“单一窗口”建设标准并实现互联互通,推动海关、税务、边检、外汇等信息向“单一窗口”集中并为银行保险… (二十九) 发挥自律组织作用。银行业和保险业自律组织应加强调研,深入了解银行保险机构外贸金融业务诉求,在推动完善法律法规、规范展业标准、运用金融科技建设贸易金融信息平台等方… 其他保险公司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外贸金融业务时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