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1989年) 第二章 铁路运输的安全保护 第九条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1989年) 第九条 第二章 铁路运输的安全保护 第九条 禁止下列危害铁路行车安全的行为: 非法拦截列车; 在铁路线路上置放障碍物或击打列车; 在自铁路路基起二十米以内的地域及铁路防护林地内放牧; 在线路上行走或在钢轨上坐卧; 其他危害铁路行车安全的行为。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