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旅客出现下列严重失信行为之一的,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
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的;
查处的倒卖车票、制贩假票的;
冒用优惠(待)身份证件、使用伪造和无效优惠(待)身份证件购票乘车的;
持伪造、过期等无效车票或冒用挂失补车票乘车的;
无票、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的;
存在其他被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规章认定为严重失信行为的。
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
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的;
查处的倒卖车票、制贩假票的;
冒用优惠(待)身份证件、使用伪造和无效优惠(待)身份证件购票乘车的;
持伪造、过期等无效车票或冒用挂失补车票乘车的;
无票、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的;
存在其他被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规章认定为严重失信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