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 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 第三十八条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 铁路运输企业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存在异议时,可向铁路监管部门提出,铁路监管部门应当进行核实处理。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