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五章 安全管理责任 第五十一条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五十一条 第五章 安全管理责任 第五十一条 行车组织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制定营业线施工情况下的运输组织措施,提前调整车流,加强施工期间的行车组织指挥,为施工创造条件。非正常情况下接发列车,应当派胜任人员到岗监督作业,严格执行作业标准,落实安全卡控措施。控制好行车命令发布核对、确认区间空闲、进路检查确认、行车凭证填写交付、引导信号使用等关键环节。营业线施工开通应当严格执行登记开通、签认和列车调度员发布开通命令的程序。 第五十条 目录 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