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五十条

第五十条 营业线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铁路各项规章制度。对于营业线施工前超范围准备、施工中挖断光电缆、爆破损坏行车设备、作业车辆溜逸、轨道车辆违章行驶、施工后线路未达到放行列车条件违章放行列车、开通后整修线路不及时、机械和料具侵限、使用封连线和违章使用手摇把等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应当制定防范措施,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施工料具应当集中管理,必要时派人看守。对影响行车的各个环节,应当加强管理,落实措施,严密防范,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