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五章 安全管理责任 第四十七条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十七条 第五章 安全管理责任 第四十七条 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被派遣劳动者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但不能担任安全防护员和带班人员等工作,不得单独上道作业。 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