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措施 第十八条 铁路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八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措施 第十八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应按照有关规定对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进行督导,对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