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本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一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本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 第七十一条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一条 对第一类资产公司,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支持其稳健发展业务。为防止其资本充足水平快速下降,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采取下列预警监管措施: 要求资产公司加强对资本充足水平下降原因的分析及预测。 要求资产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资本充足性管理计划。 要求资产公司提高风险控制能力。 第七十条 目录 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