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非集中清算衍生品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2024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金融机构在集团层面交换初始保证金的起点金额为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下同),变动保证金的起点金额为零。实际交换金额为应交换金额超过起点金额的部分。

金融机构交换保证金可以适用不超过400万元人民币的最低转移金额,该最低转移金额可以在初始保证金和变动保证金之间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