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税三期工程资金管理规程(试行)(2009年) 第三章 资金支付 第十二条 金税三期工程资金管理规程(试行)(2009年) 第十二条 第三章 资金支付 第十二条 工程决算。工程或阶段完成后,办公厅应按财政部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做到依据明确、编报及时、内容完整。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