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税三期工程档案管理规程(试行)(2009年) 第二章 档案的收集和整理 第十三条 金税三期工程档案管理规程(试行)(2009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档案的收集和整理 第十三条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办结合项目进度对各相关单位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管控;在项目验收、审验合同时,工程办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同步进行档案验收。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