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2012年) 4.
4. 强化污染排放统计与环境质量管理能力建设
逐步将挥发性有机物与移动源排放纳入环境统计体系。制定分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系数,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统计方法,开展摸底调查。组织开展非道路移动源排放状况调查,摸清非道路移动源排放系数及活动水平。研究开展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调查。细颗粒物污染严重城市要进行源解析工作。针对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空气质量改善的区域性特征污染物,定期开展空气质量调查性监测。建设基于环境质量的区域大气环境管理平台,编制多尺度、高分辨率大气排放清单,提高跨界污染来源识别、成因分析、控制方案定量化评估的综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