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2012年) 附表
附表
规划范围
区域
省份
城市
面积
(万平方公里)
京津冀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
北京市、天津市、石家庄市、唐山市、秦皇岛市、邯郸市、邢台市、保定市、张家口市、承德市、沧州市、廊坊市、衡水市,共1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21.9
长三角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
上海市、南京市、无锡市、徐州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扬州市、镇江市、泰州市、宿迁市、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嘉兴市、湖州市、绍兴市、金华市、衢州市、舟山市、台州市、丽水市,共2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21.07
珠三角
广东省
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江门市、肇庆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共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5.47
辽宁中部城市群
辽宁省
沈阳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营口市、辽阳市、铁岭市,共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6.5
山东城市群
山东省
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枣庄市、东营市、烟台市、潍坊市、济宁市、泰安市、威海市、日照市、莱芜市、临沂市、德州市、聊城市、滨州市、菏泽市,共1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15.67
武汉及其周边城市群
湖北省
武汉市、黄石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共6个地级及以上城市、3个县级城市
5.94
长株潭城市群
湖南省
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共3个地级城市
2.8
成渝城市群
四川省、重庆市
重庆市、成都市、自贡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眉山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资阳市,共1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22.14
海峡西岸城市群
福建省
福州市、厦门市、莆田市、三明市、泉州市、漳州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共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1个正厅级实验区
12.4
山西中北部城市群
山西省
太原市、大同市、朔州市、忻州市,共4个地级城市
5.69
陕西关中城市群
陕西省
西安市、铜川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杨凌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共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1个副省级开发区
5.5
甘宁城市群
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兰州市、白银市、银川市,共3个地级城市
4.33
新疆乌鲁木齐城市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昌吉市、阜康市、五家渠市,共1个地级城市、3个县级城市
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