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2014年) 第九条

第九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应当配备行政执法监督人员。

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应当持有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邮政行政执法监督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