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26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26年) 第三十五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电信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监督管理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和个人隐私等依法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