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五章 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五章 第五章 过境和中转检验检疫 第三十六条 运输水生动物过境的,承运人或者押运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并持货运单、检疫许可证和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向进境口岸检验检疫部门报检。 第三十七条 装载过境水生动物的包装容器应当完好,无散漏。经进境口岸检验检疫部门检查,发现包装容器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存在散漏的,承运人或者押运人应当按照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进行整… 第三十八条 经香港或者澳门中转运输到内地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检验机构申请中转检验。未经中转检验或者中转检验不合格的,不得转运内地。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