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机构认可管理办法(试行)(1999年) 第二章 申请与评定认可 第十一条 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机构认可管理办法(试行)(1999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申请与评定认可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装运前认可检验机构,由国家检验检疫局予以公布。 第十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