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食品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规范(2011年)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 进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的食品添加剂,以及进境非贸易性的食品添加剂样品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