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2025年) 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四条 机场运营人应当定期对跑道、滑行道、机坪道面及活动区飞机荷载桥梁、下穿通道等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评价报告的建议,及时采取维护和改进措施。当上述区域出现破损加剧、大面积沉降或者突发沉陷的,应当及时对有关区域道面进行专项评价。评价工作应当按照有关评价技术规范开展。

机场运营人应当对处于特殊地质环境下的跑道、高填方飞行区边坡进行持续沉降、变形等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