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2025年) 第二章 机场运行安全保障 第二节 人员资质及培训 第二十一条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2025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章 机场运行安全保障 第二节 人员资质及培训 第二十一条 机场内从事与运行安全有关的岗位人员应当持证上岗。与运行安全有关的岗位主要包括运行指挥员、场务员、助航灯光机务员、旅客登机桥操作员、民航专用车辆操作员等。 依法应当具备从业资格的岗位,该岗位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