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2021年)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2021年) 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之前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