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2021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跨省跨区电力交易组织中,对具备条件的跨省跨区专项工程,可探索通过输电权交易形成输电价格,以进一步提升专项工程利用率、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