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2019年) 第二章 业务备案及变更 第九条 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2019年) 第九条 第二章 业务备案及变更 第九条 主办企业为财务公司的,应当遵守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并将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包括自身资产负债业务)分账管理。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