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2006年) 第二章 任职资格条件 第一节 基本条件 第八条 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2006年) 第八条 第二章 任职资格条件 第一节 基本条件 第八条 取得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正直诚实,品行良好; 熟悉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营管理能力。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 第七条 目录 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