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2006年) 第二章 任职资格条件 第一节 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2006年) 第一节 第二章 任职资格条件 第一节 基本条件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 第八条 取得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第二章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