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管理办法(2001年) 第三章 证券从业人员管理 第二十五条 证券公司管理办法(2001年) 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证券从业人员管理 第二十五条 中国证监会或其授权机构负责对证券公司从业人员进行注册及日常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