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试行)(2003年) 第五十八条

第五十八条 证券公司应当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总经理工作细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总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人员;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经理层人员的职责及其分工;

公司资产运用、签订合同的权限;

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

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