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试行)(2003年) 第三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十二条 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试行)(2003年) 第三十二条 第三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十二条 证券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董事会职责。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的,授权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涉及公司重大利益的事项不得授权董事长决定,公司章程应当对涉及公司重大利益的事项进行规定。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