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试行)(2003年) 第二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二节 股东会 第十四条 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试行)(2003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二节 股东会 第十四条 证券公司章程应当规定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 董事会应当依照公司章程制定内容完备的股东会议事规则,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