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二)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2011年) (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二)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