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五)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2011年) (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五)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