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四)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2011年) (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四)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