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藏传佛教学衔授予办法(202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藏传佛教学衔授予办法(2026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申请攻读藏传佛教上一级学衔,一般应当先取得下一级学衔。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