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2021年) 第四章 监测与报告 第二节 报告的评价与处置 第四十一条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2021年) 第四十一条 第四章 监测与报告 第二节 报告的评价与处置 第四十一条 原始记录传递过程中,应当保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可追溯。为确保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及时性,持有人应当对传递时限进行要求。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