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销售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25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收到或者获知重点工业产品缺陷召回信息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停止缺陷重点工业产品继续在其网络平台销售,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缺陷重点工业产品召回管理相关工作,提供网络销售重点工业产品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