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2017年) 第二章 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2017年) 第二章 第二章 机构资质 第六条 评估认证机构开展绿色债券评估认证业务,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第七条 评估认证机构开展绿色债券评估认证业务,应当向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备案,备案时提交下列材料: 第八条 评估认证机构开展绿色债券评估认证业务,应当通过指定网站披露本指引第七条所列资质材料。 第九条 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应当加强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自律管理协调,组织相关机构和专家对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进行市场化评议,并通过指定网站公布评议结果,维护绿色债券评估… 第五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