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2017年) 第二章 机构资质 第九条 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2017年) 第九条 第二章 机构资质 第九条 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应当加强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自律管理协调,组织相关机构和专家对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进行市场化评议,并通过指定网站公布评议结果,维护绿色债券评估认证市场秩序。 第八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