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借自还主权外债会计核算暂行办法(2011年) 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二条 本级财政部门未按时偿付贷款费用,通过年终结算扣缴

被上级财政部门扣缴贷款费用时

借:暂付款——××地方外债付费

贷:与上级往来

同时,借:应付外债费用

贷:净资产调整

列报支出时,对应由本级财政部门承担的贷款费用支出

借:一般预算支出

贷:暂付款——××地方外债付费

年终结算扣缴下级财政部门贷款费用时

借:与下级往来

贷:暂存款/暂付款

同时,借:净资产调整

贷:应收外债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