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借自还主权外债会计核算暂行办法(2011年)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 本级财政部门未按时偿付贷款利息,通过年终结算扣缴

被上级财政部门扣缴贷款利息时

借:暂付款——××地方外债付息

贷:与上级往来

同时,借:应付外债利息

贷:净资产调整

列报支出时,对应由本级财政部门承担的利息支出

借:一般预算支出

贷:暂付款——××地方外债付息

年终结算扣缴下级财政部门贷款利息时

借:与下级往来

贷:暂存款/暂付款

同时,借:净资产调整

贷:应收外债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