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借自还主权外债会计核算暂行办法(2011年)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四条 本级财政部门偿付部门(单位)承担的贷款费用

收到部门(单位)偿付的贷款费用时

借:其他财政存款

贷:暂存款/暂付款

同时,借:净资产调整

贷:应收外债费用

偿付部门(单位)承担的贷款费用时

借:暂存款/暂付款

贷:其他财政存款

同时,借:应付外债费用

贷:净资产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