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借自还主权外债会计核算暂行办法(2011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本级财政部门偿付下级财政承担的贷款利息

收到下级财政部门偿付的贷款利息时

借:其他财政存款

贷:暂存款/暂付款

同时,借:净资产调整

贷:应收外债利息

偿付下级财政部门承担的贷款利息时

借:暂存款/暂付款

贷:其他财政存款

同时,借:应付外债利息

贷:净资产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