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统借自还主权外债会计核算暂行办法(2011年) 第二章 新增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 第十六条 统借自还主权外债会计核算暂行办法(2011年) 第十六条 第二章 新增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 第十六条 “341净资产调整”科目,用于核算财政部门因借入、借出贷款以及汇率变化等引起预算收支和债权债务变动,而需要相应调整净资产的部分。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应调减净资产的部分;贷方余额反映应调增净资产的部分。 本科目可根据管理需要进行相应的明细核算。 第十五条 目录 第三章